據市文化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介紹,9月12日,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在營業性演出市場巡查中了解到,北京華容文化有限公司8月29日在千禧大酒店主辦了《林宥嘉今日營業中北京發布會》新歌見面會,臺灣藝人林宥嘉在現場演唱了新歌《勿忘我》和《浪費》兩首歌曲。經查,該公司未取得《營業性演出許可證》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,市文化執法總隊對該公司存在的違規行為做出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。
市文化執法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,長期以來,一些演出單位和監管部門對營業性演出的定義理解比較狹隘,演出演出策劃多元化公司,單純地認為沒有售票行為就不是營業性演出活動,忽略了營業性演出活動是以營利性為目的的定義。此案的辦理為今后如何界定營業性演出起到了典型案例的指導作用。
北京晨報訊(記者 王歧豐)未經許可開辦歌迷見面會也是違規。昨天,北京晨報記者從市文化執法總隊了解到,北京華容文化有限公司在舉辦林宥嘉新歌見面會時,因未辦理《營業性演出許可證》被處罰7萬元。
林宥嘉歌會沒演出證華容公司被罰款7萬
該公司當事人在配合執法人員進行調查中,對認定為進行營業性演出存在疑問,多次強調此場發布會的對象為媒體、粉絲團,是小眾群體,且不公開對外進行票務的銷售活動,不支付藝人報酬,不應當算為營業性演出活動。執法人員根據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的規定,向當事人解釋,此次演出是旨在提升藝人知名度、推廣其新專輯影響的商業行為,且演出現場活動也在阿里星球等APP上進行了直播,達到了商業宣傳的目的,濟南演出設備租賃公司,屬于營業性演出行為。最終當事人對總隊做出的行政處罰予以認可并及時繳納了罰款。